福建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申报材料(新系统)
住建部发布一级建造师注册落实实名制要求,各省按照国家规定要求,对福建一级建造师执业注册申报材料进行说明,以下是筑旺学堂小编梳理基本资料:
(一)初始注册、重新注册、增项注册、延续注册、注销手续、证书更换、个人信息修改等业务在“全国一级、一级临时建造师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 (以下简称系统)个人版的操作流程和所需填写的信息请浏览《个人版用户使用说明书》http://jzszc.coc.gov.cn/jsbZcgl/%E7%94%A8%E6%88%B7%E4%BD%BF%E7%94%A8%E8%AF%B4%E6%98%8E%E4%B9%A6(%E4%B8%AA%E4%BA%BA%E7%89%88).pdf
(注:除了初始注册和重新注册要通过个人版申请,再通过企业版上报到部级审批之外,证书更换注册由个人版申请提交,通过省级审批,其他业务均只要在个人版申请提交,无需通过企业版点击上报。)
(二) 系统不再有变更注册业务,个人和企业变更聘用单位的应通过系统先完成注销手续再申请重新注册。注销手续由个人申请,企业直接操作通过,不再通过省级审批。
(三)凡涉及修改注册证书上个人姓名、出生年月的,可在实名认证后提交修改个人基本信息的申请,再向省级主管部门申请更换证书,同时将原注册证书原件上交省级主管部门,待信息更正后重新进行实名认证。省级主管部门邮寄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亭洲路6号省住建厅直属单位金山办公区综合楼二层注册科,联系电话:0591-38161636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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